上观新闻:关于“野味”的口腹之欲,除了有“负面清单”,也该有“负面观念”

时间:2020-02-27浏览:0编辑:董真摄影:    通讯员:设置

全国人大常委会日前开会表决通过了《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、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》,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
这份《决定》指出,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“有重要生态、科学、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”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,包括人工繁育、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。

其实,除了禁食陆生野生动物的法定“负面清单”,出于保护野生动物也好,出于保护人类自身也罢,当代社会的进步人类对“野味”的口腹之欲大可不必如此冲动,对形形色色的“野味”应当持有一种“负面观念”,且不局限于陆生野生动物。


《决定》共8条


从“毛蚶”到“果子狸”,历史甚至近半个世纪来的经验和教训告诉人们,如作为肉食对象,野生动物与养殖动物相比,存在大量的不可控因素,野生状态下的水生动物尤其是贝类,以及可以水中生活的两栖类、爬行类甚至哺乳动物等,都带有包括病菌、寄生虫在内的各种环境“污染物”富集风险。

在市场上、在观念中,似乎野生的就可以卖出大价钱。而事实是,野生未必比养殖更“绿色”。科学家研究发现,在自然界中,不论是营养物质还是污染物质,均能通过层层的食物链,传递到处于顶端的“掠食者”,其中不少都成了人类餐桌上的消费品。

反观,在人工养殖环境下,商品化饲料的普遍使用,反而缩短了污染物在生物长链中不断累积和沉淀的过程。可以说,养殖品种的污染物含量相对更低,可食用部分也可能比野生种更“纯”。


上海理工大学孙苗作品


因此,消费发达国家民众鉴于食品安全等因素,不愿直接食用野生物种,更相信经过检疫的人工养殖物种。包括野生水产品,一般仅供钓取之用,若加以食用只是个人行为,不作为公共的商业行为进行加工和出售,而且越“野”的水产品越不允许销售。作为可能是人类餐桌上最后的野生动物——鱼类,也将随着全球各大渔区海洋渔业资源的不可持续,将被规模化、规范化的人工养殖最终取而代之。

当然,全面禁食野生动物,一定程度上在倒逼人工养殖业更进一步走向“标准化”“有机化”和“绿色化”,同时仍需继续加强和完善检验检疫等后道环节监管,让人们吃得放心、吃得健康、吃得安全。


上海商学院张辽作品


没有买卖,就没有伤害,既要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,又要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。为了个人和公共卫生,也为了生态文明进步,我们应该对各种“野味”一一说“不”。破解误区,扫除盲区,逐步形成野生动物食品或制品消费的“负面观念”,不食用甚至不穿用。


来源:上观新闻 作者:徐瑞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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